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45日。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征求意见
2025-04-30 16:18 点击:553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5-04-30
截止日期:2025-06-14
有效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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