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特别是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的进行裁量,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现就《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ljunleilei@163.com。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修订意见的函
2025-04-27 14:09 点击:205
发布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5-04-27
截止日期:2025-05-16
有效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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