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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公开征求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2025-01-20 10:30  点击:2747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5-01-17
截止日期:2025-02-17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动植物检疫领域改革,优化和规范海关动植物检疫业务,海关总署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13项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本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pqdgacc@126.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公开征求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修订的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月17日。

附件:   1. 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zip

   2.《海关总署关于公开征求动植物检疫领域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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