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20-02-19
生效日期:2020-02-19
有效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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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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