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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征求广西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桂商流通函〔2024〕69号)
2024-10-18 09:30  点击:323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文号:桂商流通函〔2024〕69号
发布日期:2024-10-09
截止日期:2024-10-09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外事办、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广电局、统计局、数据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电影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南宁铁路局、广西邮政局:

日前,《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根据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由我厅牵头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意见》配套措施,在各相关单位大力支持下,形成了《广西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1)、广西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细化分工表(国务院文件原文、汇总措施、精简措施)(附件2),现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请各单位对照国务院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对部门职责研提意见,重点提出未来近3年的具体落实举措,文字表述力求精炼干货。

二是第一轮征集措施期间,部分部门尚未反馈工作举措,请本次对照提供相关举措。

请各单位于10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厅汇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子渊,18878784155。电子邮箱:gxswtltc@126.com。

特此致函。

附件:1.广西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2.广西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细化分工表(国务院文件原文、汇总措施、精简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10月9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广西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意见反馈表(第一轮各单位反馈意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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