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14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csftlifaerchu@126.com。
四川省司法厅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主题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
征集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
说明材料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