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江苏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1月8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感谢支持!
信函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邮编210008)苏粮大厦2110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传真至025-89667058;电子邮件发至aqccykjc@163.com。
附件:江苏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