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4-06-20 14:34  点击:241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4-06-20
截止日期:2024-07-08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07月0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所在省(市)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邮编:200032,联系人:刘宙君,联系电话:021-64220000-252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邮编:210036,联系人:210036,联系人:王亚杰,联系电话:025-8330097);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邮编:310005,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976145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编:230051,联系人:石汉成,联系电话:0551-63356884)。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关于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0618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上一篇:兰州市商务局关于《兰州牛肉拉面商文旅融合精品店评价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