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菲律宾农业部-植物产业局(DA-BPI)批准GR2E黄金大米直接用作食品和饲料或加工
2020-01-07 16:31  点击:7900
发布单位:菲律宾植物产业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12-10
生效日期:2019-12-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产品及原料
备注:菲律宾农业部-植物产业局(DA-BPI)批准GR2E黄金大米直接用作食品和饲料或加工。过严格的生物安全性评估,菲律宾农业部-植物产业局认为“黄金大米”与传统大米一样安全。 生物安全许可证已发给农业部–菲律宾水稻研究所(DA-PhilRice)和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该许可证2019年12月10日签发,有效期截止2024年12月9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