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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公告〔2015〕37号)
2019-12-09 16:32  点击:1612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5〕37号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2015-09-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抽芯铆钉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5年9月17日起执行,原《棉制盥洗及厨房用毛巾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28-2007)、《亚码男西裤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43-2009)、《梭织男式上衣(茄克衫)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49-2009)、《冻去骨鸡腿肉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NY001-2001)、《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HJ002-2005)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2.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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