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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司关于加强马铃薯斑纹片病菌检疫的警示通报 (动植函〔2019〕26号)
2019-12-09 10:48  点击:2419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动植函〔2019〕26号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2019-03-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检验检疫
备注: 
    最近,广州、上海海关在进口日本、韩国、意大利的胡萝卜、香菜种子中,多次截获危险性有害生物——马铃薯斑纹片病菌(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 (Lso) )。该病菌是一种严重危害茄科、伞形科作物的新病原,2009年首次在新西兰发病的番茄、辣椒中鉴定并报道。可引起马铃薯、胡萝卜等多种寄主作物品质下降,产量大幅降低甚至绝收,主要通过带菌薯块和种子等繁殖材料进行远距离传播(见附件1)。
 
    目前,我国没有该病害发生报道。经专家风险评估,一旦传入,将对我国马铃薯、番茄和胡萝卜等产业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该病菌传入,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加强马铃薯斑纹片病菌检疫的警示通报:
 
    一、各海关要加大对来自马铃薯斑纹片病菌疫区国家或地区,以及日本、韩国的马铃薯种薯和胡萝卜、芹菜、香菜等种子的查验及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进口种子批批查验布控指令。
 
    二、各海关要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对进口上述货物实施100%抽样送实验室,开展马铃薯斑纹片病菌针对性检测(检测方法见附件2)。检测未完成前,货物不得放行。如检出病原菌,应对进口货物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
 
    三、各海关要及时将疫情检出情况报告总署,以便对外通报。
 
    四、本警示通报在解除前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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