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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公告〔2019〕92号)
2019-12-09 10:38  点击:1815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92号
发布日期:2019-05-14
生效日期:2019-05-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相关法规:海关总署公布关于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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