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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委员会令 (政令第五百零五号)
2014-04-01 10:20  点击:3782
发布单位:厚生劳动省
发布文号:政令第五百零五号
发布日期:2003-12-10
生效日期:2004-02-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该政令基于食品安全基本法制定,规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主要内容包括:各大臣必须听取食品安全委员会意见的情况、事务局次长、事务局内部组织、委员会运营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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