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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的通知 (京农发〔2008〕239号)
2019-07-17 15:40  点击:2101
发布单位:北京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京农发〔2008〕239号
发布日期:2008-12-16
生效日期:2008-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附件: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doc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本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起实施),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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