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07-09 15:18  点击:512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8-12
生效日期:2011-08-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地方性法规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2011年5月25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2011年8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批准 2011年8月12日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废止《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决定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办牧〔2019〕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