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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的通知 (渝牧发〔2018〕31号)
2019-07-08 17:05  点击:2349
发布单位: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发布文号:渝牧发〔2018〕31号
发布日期:2018-10-15
生效日期:2018-10-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附件:第一批技术指导服务名单
各相关区县畜牧技术推广部门,相关专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175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定点联系区县畜牧业工作制度的通知》(渝农发〔2018〕77号精神),以及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进展情况,按照市农委领导指示,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决定组建团队深入区县开展畜禽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撑服务。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深入区县积极做好畜禽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撑服务,大幅度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指导区县按照市级相关要求完善畜禽养殖“一场一档”、“一场一策”,提升畜禽养殖环保信息化监管水平,及时掌握畜禽养殖生产现状、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指导区县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
 
  (三)指导区县积极参与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积极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
 
  (四)指导区县引导规模养殖场应用推广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
 
  (五)指导区县开展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指导区县结合实际选用推广适宜的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组织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应用等关键技术的探索攻关。
 
  (六)指导区县及时总结经验,树立示范标杆,推广宣传好典型好做法。
 
  (七)指导区县宣贯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有关政策措施,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法律意识、生态意识,营造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八)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试点示范。
 
  三、工作要求
 
  (一)以现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家委员会”专家团队为基础,针对区县技术服务需求,聘请市内外相关专家组建服务团队,分区县指导服务区县。
 
  (二)各位专家自觉服从安排,与联系服务的区县建立密切联系机制,及时深入区县开展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三)请区县结合实际为专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支持专家的技术服务工作。
 
     附件:第一批技术指导服务名单
 
  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2018月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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