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伴生放射性废水处理与排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1〕390号)
2021-09-15 11:13  点击:967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环办便函〔2021〕390号
发布日期:2021-09-14
截止日期:2021-10-15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辐射环境,防治放射性污染,规范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伴生放射性废水处理与排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高思旖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51

传真:(010)65646164

邮箱:kuangye@mee.gov.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  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3.  《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  伴生放射性废水处理与排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5.  《伴生放射性废水处理与排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江苏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上一篇: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度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