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辽食药监公告〔2018〕75号
发布日期:2018-08-29
生效日期:2018-08-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关于申请开办专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批发企业审批问题的通知 辽食药监市发(2007〕88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食药监餐发〔2012〕47号
关于调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辽食药监生发〔2014〕197号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通知 辽食药监办保〔2015〕77号
关于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的通知 辽食药监保发〔2015〕178号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法发〔2016〕113 号)要求,我局依法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18年8月27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5件,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对上述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的效力。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