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呼和浩特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公告
2019-11-04 10:15  点击:650
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5-06-29
截止日期:2015-07-20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呼和浩特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现将市人民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全文刊登,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法规修改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4606032
 
  传真:4606040460632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143房间)
 
  邮政编码:010010
 
  电子邮箱:hufagongwei@163.com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6月29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公布《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上一篇: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