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
2019-09-17 09:08  点击:1005
发布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9-09-16
截止日期:2019-10-08
有效性状态:
备注: 
    现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于2013年颁布实施,对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均作了重要修订。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公众利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厅起草制定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shjzhzfjcf@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311-8780227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
 
    附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16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征求《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上一篇: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食盐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