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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03-15 08:53  点击:1066
发布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9-03-14
截止日期:2019-03-31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苏办〔2018〕17号)精神,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wm@jshb.gov.cn。
 
    (二)将纸质版意见寄至: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邮政编码:210036),并请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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