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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8-11-05 14:22  点击:5619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8-11-05
截止日期:2018-12-05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推进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细化执法流程,保障公正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程序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程序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5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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