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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商贸发〔2016〕484号)
2017-03-15 13:42  点击:1145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发〔2016〕484号
发布日期:2016-12-26
生效日期:2016-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外贸调结构转动力,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商务部制定了《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并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商务部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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