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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15〕21号)
2015-08-05 13:54  点击:1246
发布单位: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枣政字〔2015〕21号
发布日期:2015-03-3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zaozhuang.gov.cn/art/2015/4/13/art_2352_886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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