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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料秤、配料系统等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343号)
2015-07-10 09:24 点击:1880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量函[2006]343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生效日期:
2006-06-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02-24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计量相关
备注:
废止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关于配料秤、配料系统等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3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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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7]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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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并公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期限的通知(国质检量[2004]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