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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火锅底料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晋食药监餐〔2014〕240号)
2014-12-25 13:23  点击:1945
发布单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晋食药监餐〔2014〕240号
发布日期:2014-12-22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shxda.gov.cn/structure/zwgk/wjtz/wjtz_zw_24297_1.htm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有效解决餐饮监管环节存在的原料把关不严、加工操作不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针对冬季火锅餐饮消费进入旺季的情况,决定对火锅底料进行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省提供火锅消费服务的餐饮单位。
 
  二、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火锅底料及其原料购进和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制火锅底料备案和公示情况等。
 
  三、整治方式
 
  (一)集中监管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二)采用食品快检手段,对火锅底料中是否添加罂粟壳、苏丹红、喹诺酮等进行筛查;对食用油中是否含有黄曲霉毒素B1等进行筛查。对筛查出的疑似问题食品,送交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予以确认。
 
  (三)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添加剂管理等制度的,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公示、备案的,一律限期整改;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上限处罚。
 
  (四)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违法事实清楚、性质恶劣、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典型案例。
 
  四、整治时间
 
  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3月底。进度安排:2014年12月25日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上旬,集中进行专项整治;2015年3月中旬,进行总结汇报,信息公示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点任务,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为目标,以安全为目的,做到检查全覆盖,问题不放过,查处要彻底。
 
  (二)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及时报省局餐饮监管处,并于2015年3月13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省局将对各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351—3581535
 
  传    真:0351—3581534
 
  邮    箱:shengjuxtc@126.com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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