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废止《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
2014-09-16 15:24  点击:1467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
发布日期:2014-09-09
生效日期:2014-09-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规章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http://www.sc.gov.cn/10462/10464/10684/10691/2014/9/13/10313025.shtml

  经2014年9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现予公布。

  省长 魏宏

  2014年9月9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查处无证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503号)
上一篇: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泉政文〔2014〕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