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公布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
2014-07-30 14:06  点击:2712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编号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名称

  0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00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3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4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5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6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7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8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9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010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01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012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01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014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015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16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017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018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19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20  福建省药品检验所

  021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022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

  023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4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025  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027  福建省厦门市药品检验所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公布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公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