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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等11枚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通知(冀食药监许〔2014〕269号)
2014-06-30 14:39  点击:1601
发布单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冀食药监许〔2014〕269号
发布日期:2014-06-3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www.hebfda.gov.cn/CL0216/49814.html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化方案》(冀食药监人[2013]80号)的职责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启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资料签收专用章”(5枚)、“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5枚)”、“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印章式样见附表1),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专用印章同时废止(印章式样见附表2)。

  附件:1.启用印章式样

  2.废止印章式样

  (主动公开)

     关于启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等11枚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通知附件.PDF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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