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河政发〔2013〕71号
发布日期:2013-12-3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试行)和农药经营产品登记备案制度(试行)》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