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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临食药监〔2013〕212号)
2014-01-02 14:58  点击:803
发布单位: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临食药监〔2013〕212号
发布日期:2013-12-17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全州人民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州局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分析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把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做到及早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紧密结合“两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围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州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两节”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时机,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出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广泛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积极应对,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严格实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各县(市)政府和州局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请各县(市)局认真安排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值班,分别于12月25月、1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州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dahsp@163.com,传真:0930-6210279。
 
  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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