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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118号)
2012-03-01 10:00  点击:2412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12〕118号
发布日期:2012-02-15
截止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备注:http://www.moh.gov.cn/wsb/pzhengqyj/201202/54222.shtml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小麦低聚肽粉为新资源食品;拟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Leuconostoc.mesenteroides subsp.mesenteroides)列入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拟公布平卧菊三七[Gynura Procumbens (Lour.)Merr]、大麦苗(Barley Leaves)、抗性糊精(Resistant Dextrin)为普通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小麦低聚肽粉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小麦低聚肽粉
中文名称
小麦低聚肽粉
英文名称
Wheat oligopeptides powder
基本信息
来源:小麦谷朊粉
生产工艺简述
以小麦谷朊粉为原料,经调浆、蛋白酶酶解、分离、过滤、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6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白色或浅灰色粉末
蛋白质(以干基计)/(g/100g)
≥90
低聚肽(以干基计)/(g/100g)
≥75
总谷氨酸/(g/100g)
≥25
相对分子量质量小于1000的蛋白质水解物所占比例(%)
≥85
水分/(g/100g)
≤7
灰分/(g/100g)
≤7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
2.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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