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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们对部分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拟对《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5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miaohonglin@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

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