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们对部分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拟对《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5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miaohonglin@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
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