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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25日。

联  系 人:赵伟刚

联系电话:0471-5301260

传       真:0471-5301260

电子邮箱:nmsftlfc@163.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附件: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