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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9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省司法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59143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江苏省司法厅

2023年08月25日

附件1: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