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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严格规范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起草了《江西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 114943545@qq.com

2.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编:330029

单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江西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