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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辽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省局制定了《辽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三、电子邮箱:SJJ_BGS2018@163.com

附件:    《辽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