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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有关规定,我局在前期征求各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了《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0年11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标准化处(电子邮箱:xmbz@vip.163.com)。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