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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支持引导外贸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huyizhi@shandong.cn;

    2.邮寄信件至: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331室,邮编:250002。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