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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及运行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研究起草了《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及运行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3月23日前反馈至:811714434@qq.com邮箱。
 
    联系人:徐卫平    联系电话:63356067
 
    附:   《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及运行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0年3月3日